1934年,中国筹建重炮部队,决定向德国购买重炮,并明确提出要求:口径150毫米,最大射程15千米,要求配备榴弹和穿甲弹,(榴弹用于毁伤地面、软目标,穿甲弹则用于打击装甲目标)。但对于中国的军购要求,德国克虏伯公司只愿意提供已投产的sFH-18火炮。 sFH-18是德国莱茵金属公司和克虏伯公司联合研制的重型火炮,其中莱茵金属研制炮身,克虏伯研制炮架,生产由两家公司合作完成。该炮可以用于提供战役火力支援,消灭敌纵深兵力,破坏坚固工事和技术兵器等。 sFH-18基本型,最大射程13千米,德国莱茵金属公司表示愿意为中国客户特别定制,并可以接受中国技术人员驻厂监造。于是,这次军购达成了,首批采购数量24门。 由于这批重炮是专为中国制造的特殊版本,所以称其为sFH-18/32L,国内则将其命名为“莱茵式卅二倍重榴弹炮”。 身管长: 4.27米 膛线: 40条右旋膛线 高低射界:-3度至+45度,方向射界64度 射速: 4发/分钟 炮口初速:210-520米/秒 最大射程:15.1千米。 1936年,24门sFH-18/32L型重炮及480辆配套车辆以及弹药全数交付中国,随后国军以此组建炮兵第10团。随后,中国再次向德国采购24门同型炮,但由于德国正在忙于本国扩军备战,各家公司为满足德军方订单忙的不可开交,只肯出售已经量产的基本型sFH-18榴弹炮,而且有克虏伯公司有意接单。最终,只好无奈接受,并将这批sFH-18称为“克式卅倍一八式重榴弹炮”。1937年底,德国交付20门基本型sFH-18,国军组建了炮兵第14团。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几十门sFH-18型榴弹炮部队成为中国军队远程火力的中坚力量。淞沪会战打响后,8月14日,炮10团在上海大场、暨南新村一带部署阵地。傍晚时分,该团sFH-18/32L型榴弹炮炮击位于虹口的日军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等目标,一发发重达43.5千克的炮弹不断命中日军目标,给日军造成了巨大的损失。9月下旬,炮10团排长张士英指挥一门火炮向日军跑马厅临时机场发射炮弹,击毁日军战机数架。 令日军震惊的不仅是sFH-18/32L的巨大威力,还在于该炮具备明显的射程优势——日军的150毫米榴弹炮射程不足10千米,无法和射程超过15千米的sFH-18/32L对抗。 后来,sFH-18重炮又参加了徐州、武汉、长沙等地会战,都留下了卓著的战绩。在第三次长沙保卫战中,部署在岳麓山上的炮14团第4连的2门sFH-18型重炮依托地形优势,充分发挥其射程和威力优势,压制日军炮兵,击退了日军发起的无数次冲锋,大量杀伤日军步兵,为中国军队取得第三次长沙保卫战的胜利立下汗马功劳。 小编将陆续更新抗战系列武器装备,敬请关注以获得持续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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