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空军数十年的发展中,我国空军从弱小走向了强大,其中的心酸努力根本不为人知。现在,我国已经拥有了多款先进主力战机,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空军。而在以前,我国也有过不少空军项目流产,一些新型战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研制出来,今天我们来看看歼-9战机。 歼-9战斗机,是中国航空设计研究单位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型战斗机设计方案。 歼-9飞机是一种全天候高空高速要地防空截击机,以苏联图-22“逆火”和美国B-1B 超音速轰炸机为主要作战对象。歼-9飞机设计技术指标达”双26”(即升限 26千米,时速2.6倍音速),是当时中国装备和在研的歼击机性能之最。 歼-9飞机与歼-8为同期立项、平行研制的两个项目。歼-9项目设计方案几经波折调整,最后因为指标要求过高,技术条件无法实现而于1980年取消继续研制计划。 歼-9在设计之初设定为米格-21的大改型,在技术继承性上明显要低于采用“渐改”方案的歼-8,这在提升飞机性能的同时也大大的增加了该机的研制难度,更为不利的是,在歼-9的研制过程中,军方的性能要求一改再改,迫使研发部门不得不一再的修改设计方案,对歼-9的正常研发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根据歼-9的最初研制要求,1965年起,601开始进行歼-9气动布局参数的选择,选出了4种机翼平面形状,即: 1、前缘后掠50度的后掠翼,2、后掠57度的三角翼,3、前缘后掠55度的后掠翼4、以及双前缘后掠角的双三角翼。 601所对四种机翼平面形状方案均做出了模型,进行了风洞实验。后来,601所淘汰了前三个方案,又把三角翼的前缘后掠角改为55度,称为歼-9Ⅳ方案。 歼9Ⅳ方案是一种正常布局形式的三角翼方案,外形上除机头改为两侧进气外,其余均与歼-7、歼-8相同,类似于FC-1战斗机的早期型--歼-7CP的气动外形,只是尺寸上要大得多。 1970年6月9日,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在北京专门开会审查歼-9方案,对歼-9的性能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战半径900~1000千米,重量13吨,使用过载8G,升限25000米,飞行马赫数2.5。即通常所说的“双25”方案。 歼-9原有布局均不能满足“双26”这一新要求,不得不再次对气动布局进行重新设计。经过反复的设计-选择-评定-淘汰过程后,中国设计人员最终为歼-9选择了鸭式布局,腹部或两侧进气的方案,称之为歼9Ⅵ方案。 这是一次大胆的尝试,要知道,世界上第一种采用鸭式布局的实用型战斗机--瑞典的Saab-37雷式战斗机,是在1971年才真正服役的。也就是说,在中国选定歼9Ⅵ方案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一种战斗机是采用了鸭式布局的。 此方案虽然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飞机气动布局问题,但以中国当时的技术科研能力而言,歼-9的一系列方案,尤其是歼-9Ⅵ-Ⅱ方案的设计思想太过于领先。虽然歼-9Ⅵ-Ⅱ在各种性能指标上无疑是大大超越了和它“同父异母”的歼-8方案,但在研制过程中遇到的不可逾越的困难层出不穷,从而使得研制工作进展缓慢,举步维艰。 后来,由于我国611所承担的歼-7大改的设计发图工作要求紧迫,歼-9的研制工作开始收缩。1980年,为贯彻国家国民经济调整方针,歼-9的研制工作即全部中止,歼-9项目前后投入的研制费约2122万元。 歼-9战机虽然没有研制成功,但是也解决了20多项主要技术问题,这些技术积累和经验教训都是中国后来航空科技发展的宝贵财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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