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是官兵工作生活和作战训练的必须装备,也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军统一着07式军服。 07式军服由礼服、常服、作训服及其标志服饰等4个系列组成。礼服包括军官礼服、仪仗队及军乐团礼宾服和文工团演出服;常服包括春秋常服、夏常服和冬常服;作训服包括作训帽、通用迷彩服、荒漠迷彩服、作训大衣和作战靴等;标志服饰包括帽徽、领花、军衔肩章、胸标、级别资历章、臂章、姓名牌、国防服役章、绶带、领带和领带夹等。同时,参照国家服装号型标准,军队制定了军帽、礼服、常服、作训服、针织服装和军鞋6个号型系列。 标志服饰07式军服服饰标识鲜明,搭配使用于不同种类的军服。其缀钉方法如下: (一)帽徽。大帽徽、小帽徽用螺钉穿过帽徽孔,摆正后用螺母固定。 (二)领花。松枝叶领花,缀钉于衣领上端3个孔眼处,用螺母固定;橄榄枝领花,缀钉于夏常服或者士兵冬常服衣领上规定位置,用螺母固定。 (三)军衔肩章。硬肩章套在肩袢上,用免缝扣穿过硬肩章锁眼、肩袢锁眼和肩部孔眼,旋紧固定;软肩章、套式肩章套在肩袢上,将纽扣扣于肩章锁眼和肩袢锁眼上;军衔领章与作训服衣领上的尼龙搭扣黏合固定。海军袖章由专业人员缝制和缀钉。先将袖口部位的底缝和外缝拆开,袖章饰带按规定位置用金黄色缝纫线缝在大袖面上,与袖口平行。星徽位置在袖子自然下垂状态下按袖子宽度取中,星徽下角与最上条的袖章饰带间距10毫米,用黑色缝纫线扦缝。 (四)胸标。胸标佩带在礼服、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右胸。金属胸标,将两个螺钉穿过胸标孔眼,用螺母固定;软胸标,用尼龙搭扣黏合固定。 (五)级别资历章。级别资历章的组成、装配、组合规则及缀钉,军官应当十分清楚,避免错置造成不良影响。 (1)级别资历章的组成。级别资历章由级别略章、军龄略章、装饰略章等组成。级别略章,由色条和星徽组成。色条共8种,军委委员以上级为柠檬黄色,战区级为橘黄色,军级为土黄色,师级为大红色,团级为紫色,营级为蓝色,连级为浅蓝色,排级为草绿色。星徽共3类,军委委员以上为1颗金黄色五星加橄榄枝;战区级正职以下、副军职以上为金黄色五星,正职2颗、副职1颗;正师职以下为银白色五星,正职2颗、副职1颗。军龄略章,分为1年章、2年章、3年章、4年章、5年章、10年章,共6种。装饰略章,无军龄显示,在军龄略章排列组合时,起补充、装饰作用。 (2)级别资历章的装配。级别资历章的排数,根据军官级别确定,军委委员以上7排,战区级6排,军级5排,师级4排,团级3排,营级2排,连、排级1排。级别资历章安装和固定在级别资历章架上,按规定将略章插入燕尾槽。 (3)级别资历章的组合规则。级别资历章每排应当排满3枚略章。级别略章应当排列在级别资历章架最上一排中间位置,军龄略章和装饰略章排列在其他位置。军龄略章通常按照1—5年的顺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循环排列。为排满级别资历章架,也可以按照1-4年、1-3年军龄略章依次循环排列。连、排级选择1—10年军龄略章排列,但第一枚必须是可选范围内最小的一枚;营级以上军龄略章每次循环排列,应当从1年军龄略章开始。使用10年军龄略章,连、排级排列在右侧位置,营级以上排列在该排的中间位置。2排以上军龄略章的末位,根据军龄可以选择l—5年军龄略章的任意一枚。连级军官服役年限超过15年,只能按照15年佩带军龄略章,不得使用其他级别资历章架。装饰略章应尽量避免使用,必须使用时,通常排列在最下一排。使用1枚时,排列在末位;使用2枚时,排列在军龄略章两侧;确需使用3枚以上时,自末位往前排列。 (4)级别资历章的缀钉。级别资历章缀钉于礼服、春秋常服、夏常服和冬常服左胸,用螺母或卡扣固定。军官礼服和女军官春秋常服、冬常服,以及海军男军官藏青色常服,级别资历章的中心线位于左胸省线延长线上,下沿与右胸佩带的姓名牌底边水平线基本平齐;男军官春秋常服、冬常服,级别资历章位于左胸袋盖上方居中位置,底边与左胸袋盖上沿平齐;军官夏常服级别资历章,位于左胸袋盖上方,下沿距袋盖上沿3毫米,左右居中。如果级别资历章与驳领重叠,驳领应当盖住级别资历章。 (六)臂章。佩带臂章时,将臂章的袢带穿过上衣的两条臂章袢,用尼龙搭扣黏合固定。着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时,佩带在左臂;着作训服时,佩带在右臂。旅以下部(分)队使用的各类值班(值日)、值勤臂章,佩戴在常服的右臂和作训服的左臂。 (七)姓名牌。金属姓名牌佩带在礼服、春秋常服、冬常服右胸,将两个螺钉穿过姓名牌孔眼,用螺母固定;软姓名牌佩带在夏常服右胸,位于胸标下方袋盖位置,上沿距袋盖上沿3毫米,左右居中,用尼龙搭扣黏合固定。 (八)国防服役章。着春秋常服、冬常服佩带国防服役章时,男士兵、士兵学员的国防服役章位于左胸袋盖上方居中位置,底边与左胸袋盖上沿平齐;女士兵、士兵学员的国防服役章中心点位于左胸省线延长线与胸标中心点水平线交叉位置上;水兵服,位于左胸与胸标的对称位置。从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佩带院校徽章,着春秋常服和冬常服时,位于国防服役章下方居中位置(男学员徽章的上沿与左胸袋盖上沿平齐);着夏常服时,位于左胸袋盖上方居中位置。 (九)绶带。男装佩挂于左肩,女装佩挂于右肩。佩挂绶带时,将衣袖穿过主带圈和附带圈,绶带上端的扣袢挂在肩袢下的纽扣上,麻花带扣袢挂在驳领里边的纽扣上。驻外武官着短袖夏常服参加礼仪活动、文工团演员着短袖夏常服在室外演出佩挂绶带时,参照礼服绶带佩挂的位置,将麻花带扣袢挂在胸袋盖的纽扣上。 (十)领带与领带夹。系领带时,应在衬衣自上而下第四至第五粒纽扣中间位置,别制式领带夹。 军官着军服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徽章,以及特殊的识别标志或者专用臂章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参加重大庆典活动,可在军服胸前适当位置佩带勋章、奖章、荣誉章、纪念章; (2)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演习和其他重要活动,可按要求佩带专用识别标志; (3)执行作战、重大演习、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着作训服时,可按规定佩戴专用臂章(尺寸、式样应与单位臂章一致); (4)从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着常服时,可佩带院(校)徽;其他人员着军服时不得佩带院(校)徽; (5)营区出入证只限于出入本营区时出示,不得佩带在军服上。 节选自《中国军人礼仪》 韩红月 韩佳佳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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