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恢复武警制度的时候 当时的武警部队,很大一部分来自“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解放军部队”,而这些部队显然原本是有师团营建制的 但当时武警的领导体制是“一统两分,以两分为主” 所谓“两分”,就是“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 也就是说,彼时武警部队的指挥权和管理权都下放到地方的公安机关 而公安机关并没有师团营建制,有的只是总队支队大队的建制 所以武警也就跟着公安搞总队支队大队建制,而放弃师团营了,这可能是出于方便公安管理所致 ——比如武警北京市总队,1983年成立时,其主体部队由原北京卫戍区警卫2师改编而来,原警卫2师麾下的团全部改编为支队 1995年以后 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才改为“两统一分” “一分”即“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即地方保留指挥权,但管理权收归中央(军委) 次年14个陆军乙种步兵师成建制移交给武警,而其师团营建制便得到保留 至于武警北京市总队麾下的“师" 那是因为北京总队任务重,编制大 为便于管理,便在总队和支队之间增设一个“师”建制,作为指挥管理机构 另外要注意北京总队级别为正军级,而武警的内卫支队一般都是正团级,在正军级指挥机构和正团级单位之间增设一个正师级机构,这也是符合我军编制习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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