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警用武器一直是从军用制式武器中选用的,没有一个独立、系统的装备系列,在这个领域,我们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这些年,我国相继生产装备了38mm、35mm防暴武器,为平息骚乱、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担任治安保卫任务的警务人员,他们执行任务时所使用的武器绝大多数是7.62mm口径手枪、冲锋枪、自动步枪这些杀伤性武器。军用制式武器的弹头动能高、威力大、杀伤性强,因此许多场合下是不能随意使用的,有时使用也容易伤及无辜,使警务人员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各种复杂场面。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防暴武器的发展先于我国,而且品种、规格十分齐全,其中12号口径警用霰弹枪的使用尤为普遍。因此,我国有必要为警务人员研制一种应用广泛、适应性强的防暴武器装备。基于这方面的需求,我国研制了97式18.4mm防暴枪。 战术任务97式18.4mm防暴枪配用催泪弹、染色弹、防暴动能痛块弹、防暴动能霰弹、催泪枪榴弹及杀伤霰弹,用于在50m距离内制服隐蔽在建筑物内的暴力犯罪分子,驱散35m~100m距离内非法聚众的骚乱人群。主要装备国内各级公安机关所属刑侦、治安、巡逻、防暴等警种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务配备用枪规定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 该枪适合各种环境使用,97式18.4mm防暴枪在基本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可有多种变换的外形,这种外形的变换是通过更换前握把、护木、后握把、固定托和折叠托来实现的。由于不同的外形结构使防暴枪的外部尺寸发生变化,握持方式发生变化,因而也就更加适合在不同环境、场合下执行任务的警务人员使用。变换的方法十分简单,操作者只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用附属工具在几分钟内即可更换完毕,满足使用者的心愿。 该枪可变换4种外形,如将两种肩托枪型的前护木换成前握把,就变换成6种外形了。 防暴枪的基本型。该型有前后握把,全枪短小,便于携带和隐蔽。前后手柄由高强度的尼龙增强塑料注塑成型,并制有手指形状,握持时手感更舒适。 前护木后手柄型。与基本型的差异是前手柄被护木代替,更便于携带,同时火线高大大降低,提高了隐蔽性,护木也是用尼龙增强塑料注塑成型的。 前护木后固定枪托型。与前护木后手柄型相比较,后者是固定枪托代替了后手柄。该型枪的特点是射击时持枪稳定,瞄准时准确度高,尤其是发射催泪枪榴弹时,稳定性好。 前护木后折叠枪托型。与前护木后固定枪托型相比较,后者是折叠枪托代替了固定枪托。该型枪的特点是平时配带时,枪托可以折叠起来,具有基本型、前护木后手柄型的特点,使用时打开枪托具有前护木后固定枪托型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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